財團法人郭水教授基金會 勵學獎學金辦法
98.01.20第七屆第三次董事會提案通過
98.10.08第七屆第四次董事會修正
一、主旨:為獎勵台大牙醫系優秀學生順利完成學業,鼓勵勤學向上精神,特設立「財團法人郭水教授基金會勵學獎學金」(以下簡稱本辦法)。
二、金額:每名新臺幣伍萬元整。
三、名額:每年最多三名。得視狀況,在規定範圍內,將人數酌予調整。
四、申請資格:凡努力向學,具下列資格者:
(一)本校牙醫系三年級至六年級之學生,其身份為經濟困難或家中突遭變故者。
(二)前一學年大學生學業成績優良,無任何學科不及格,操行成績八十分以上者。
五、申請時間:
(一)每學年第一學期開學註冊前一個月內,向基金會申請。
(二)若有緊急狀況時,可隨時申請。
六、繳交證件:
(一)財團法人郭水教授基金會勵學獎學金申請表。
(二)捌佰至壹仟字親筆自傳。
(三)成績單影本。
七、審核程序:召開董事會,並邀請本學院教師一至三人列席,共同審查、核定得獎名單。於緊急狀況時,得由董事長召集常務董事會議決之,再提交董事會追認之。
八、獲獎同學於學期結束以前將可自「合作金庫台大分行」撥款領到獎助學金。
九、本辦法經董事會會議通過後發佈實施,修改時亦同。
捐款帳戶:1346-717-029221 合作金庫台大分行
戶名:財團法人郭水教授基金會
聯絡電話:(02)23123456分機66853 |